第六十四章 曲阜县公——孔颖达(1/1)

作者:徐夏半生

史事讲将2隋唐五代第六十四章 曲阜县公——孔颖达

孔颖达,字冲远,冀州衡水人,唐初经学家、秦王府十八学士之一,孔子。唐朝建立后,成为秦王府学士,贞观年间,历任国子博士、给事中、太子右庶子、散骑常侍,参与修订五礼,编纂《隋书》,授国子祭酒、银青光禄大夫、国子祭酒、上护军,受封曲阜县公。奉命编纂《五经正义》,融合了诸多经学家的见解,是集魏晋南北朝以来经学大成的着作。 隋文帝初年,颇重儒术,“超抉奇隽,厚赏诸儒”,自京师达于四方,大兴学校,广置生徒,被史书称为:“中州儒雅之盛,自汉魏以来,一时而已!”孔颖达在这个时候走上了正规学习的轨道,因悟性特佳而“日诵千余言,暗记《三礼义宗》”,年长一些后,尤其明悉服虔所注《左传》,郑玄所注《尚书》《礼记》,所笺《毛诗》,王弼注《周易》,还兼善历算之学,亦长于解属文。 孔颖达同郡人刘焯,名重海内,孔颖达造访时,刘焯一开始不不以礼相待,但一经孔颖达向他执经问难、发表意见,刘焯见其答难问对,出人意表,能发人之所未发,于是改容敬之。孔颖达坚决辞归,刘焯坚决要留孔颖达,孔颖达谢绝了,回家之后,孔颖达以教育授人知识为务。 大业初年,孔颖达应举明经,对策高、王恭、王琰等人受诏撰定《五经》义训,总共一百八十卷,名为《五经正义》。唐太宗下诏曰:“卿等博综古今,义理该洽,考前儒之异说,符圣人之幽旨,实为不朽。“付国子监施行,赐颖达物三百段。有太学博士马嘉运批驳颖达所撰《正义》,唐太宗下诏令孔颖达更改,孔颖达最终没有完成更改便去世了。 图形于凌烟阁,赞词为:“道光列第,风传阙里,精义霞开,掞辞飚起。”陪葬昭陵,赠太常卿,谥号宪,享年七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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