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政绩卓着——刘大夏(1/1)

作者:徐夏半生

史事讲将1三国明第一章 政绩卓着——刘大夏

刘大夏,幼名瑞昌保,字时雍,号东山,湖广华容人,明朝中期名臣、诗人。历兵部职方司主事、郎中、广东右布政使、户部左侍郎、右都御史等职。深受明孝宗宠遇,辅佐孝宗实现“弘治中兴”,与王恕、马文升合称“弘治三君子”,又与李东阳、杨一清被称为“楚地三杰”。明武宗即位后,刘大夏屡疏请辞,以太子太保衔归乡,刘瑾专权时,被罚戍肃州,遇赦返乡,旋即复官致仕。刘大夏去世,年八十一,追赠太保,谥号“忠宣”。 刘大夏,祖籍山东东平,十一世祖刘宝,宋高宗时任都统制,随岳飞平定杨么起义,岳飞被害后,刘宝弃官落户于华容,刘大夏父亲刘仁宅,官至广西按察副使。刘大夏生于江西九江府瑞昌县官舍,幼名瑞昌保,自少颖悟,神气秀爽,强记过人,六岁时随父进京,大学士杨溥一见而奇之,说:“这孩子说不定将来能达到我的位置。”为之定名大夏,以族女许之。 刘大夏中湖广乡试请求辞官。 武宗下诏加封他太子太保,同意他返乡赐敕书、车马返回,按旧制供应粮食和役仆,给事中王翊、张襘请求留住刘大夏,吏部也要求留刘大夏,武宗不理。 刘大夏忠实诚恳,为孝宗所信任,忘我报国,对权贵近幸多行抑止,曾经要求严格考核勇士,为刘瑾所恨。刘宇也恨刘大夏,就与焦芳一起在刘瑾面前进谗言道:“抄刘大夏的家,可得边费的十分之二。”借田州岑猛的事,将他逮捕下到诏狱,刘瑾要以激变罪判大夏死刑,都御史屠滽不同意,刘瑾谩骂道:“即使不死,可以不去戍边吗?”李东阳从中调解,刘瑾探知刘大夏家贫穷,就判其到最偏僻的边境戍边。起初拟戍广西,焦芳说:“是送他回去吗?”于是改戍肃州。 刘大夏已有七十三岁,穿着布衣徒步经过大明门磕头而去,观者都叹息流泪,父老百姓携筐送吃的,刘大夏所到之处,人们为之罢市、烧香祝刘尚书生还。等到了戍所,各部门怕得罪刘瑾,不送食品不来慰问,儒学生徒送吃食给他,一到操练,刘大夏总是扛戈站进队伍。主管人再三推辞,刘大夏说:“军人本来就该服役的。”他只带来一个仆人,有人问他为什么不带子孙,他说:“我为官时,不为子孙捞好处,现在年老被罚,怎忍心令他们同我一起死在戍所呢?”刘大夏已经遣去戍边,刘瑾还借其他事二次罚他送米塞上。 刘大夏被赦免返乡,刘瑾被诛杀,恢复他官职,后退休,清军御史王相请求恢复刘大夏月粮和年役,录用其子孙,主事的宦官始终恨他,不答应。刘大夏回家后,教子孙种田谋生。稍有盈余,就分送给故旧宗族。预先自作墓志铭,并说:“不要让人用饰美之词,让我怀愧于地下也。” 刘大夏去世,享年八十一岁,追赠太保,谥号“忠宣”刘大夏能诗,有《东山诗集》、《刘忠宣公集》等传世,《皇明经世文编》辑录有《刘忠宣集》一卷。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