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书嫁首辅,锦鲤甜妻旺全家第16章 什么时候才能有小娃娃?
等到带来的三个篮子一个背篓都装满了,都还有两棵倒了的枯木没有采完的,看来明天还得再来一趟才行,不然这采不完的木耳放在这里烂了,怪可惜的。 而且她们都知道了,要是不要了,这心里面得多刺挠啊。 天色还早,下山以后做晚饭还来得及,下山路上,姜岁背着的竹筒,水已经喝完了,一滴都没有了。 她口渴的紧,结果一只白皙纤长,骨节分明大手拿着一个开了个盖的竹筒就递到她面前了,不用想,一定是萧鹤川。 姜岁一回头,果然看见萧鹤川正在对着她笑,桃花眼潋滟着水光,清澈无害,笑起来露一口大白牙,阳光纯良,一下子便笑进了姜岁心里。 姜岁心想,这要是正常状态下的萧鹤川,她很难不心动吧,没错,她就是这么肤浅且庸俗的人。 “媳妇,喝我的水吧。” 萧鹤川十分心细,他总是站在姜岁身后默默的看着她,所以才能第一时间发现她口渴了。 姜岁也笑了,露出两个小梨涡,甜甜的。 她接过水壶开始喝了起来,并没有因为这是他喝过的而别扭嫌弃。 走在前面的萧母回头一看,见小两口感情这么好,用胳膊肘顶了顶闺女的腰。 萧兰兰顺着萧母的视线看过去,也看见了这么温馨的一幕,母女俩相视而笑。 今儿周氏和刘氏果然没回来,都住在娘家了,少了她俩还感觉怪冷清的。 萧母回来赶紧做饭,姜岁也没有闲着,帮着烧火,萧兰兰则是把今天下午采的那些木耳清洗干净沥干水,好晒干。 正好,这木耳能吃到新鲜的,拿来炒新鲜猪肉可香了。 萧父从地里一回来,看见这么多木耳,又惊讶了一把,问她们哪里得来的,萧兰兰便实话实说。 萧父没想到,这老四家的运气居然这么好,啥好事都能让她碰上。 晚上大家伙美美的吃了一顿,萧母把明天早上给姜岁准备的回门礼给备好,装在篮子里,还叮嘱两人早点睡早点起,明天早上让萧鹤川陪着姜岁一块儿回去。 萧鹤川已经连着三天晚上给姜岁打热水擦身洗脚了,今天晚上她把自己里里外外的洗了个干净,清清爽爽的躺在床上。 萧鹤川也是,他娘叮嘱的,明天早上要干干净净的陪着媳妇回门。 吹灭了灯,萧鹤川很自然的捧起姜岁的脚捂着,黑暗中他眨巴着一双漂亮的桃花眼。 姜岁背对着他,困意袭来之际,只听萧鹤川语出惊人。 “媳妇儿,你说我们什么时候能有小娃娃啊?” 姜岁一瞬间清醒了,她立马转过身子面对着萧鹤川,十分不解他怎么会问出这句话来。 以他他现在的心智怎么会问这样的问题? “鹤川,你……你刚刚说什么?” 萧鹤川面对媳妇的不解,有点摸不着头脑,他嘟着嘴巴,重复了一遍: “我说咱们什么时候才能有小娃娃啊?三嫂早上和我说,现在我有媳妇儿了,只要和媳妇一起睡觉,就会有小娃娃的,就像她一样!” 姜岁:“……” 一时间姜岁有些无语,这个三嫂她真的是服了,她居然和萧鹤川说这个? 可是,萧鹤川的语气很明显是认真的,她只能耐心解释: “现在还不行,因为我们还小,还没有到时候,所以不会有小娃娃的。” 姜岁心想,要是等你哪天好了,你一定会很后悔自己今天晚上问出这句话吧,等到你恢复的那天,便是两人重新认识的那天,一切都得重新开始了,那个时候你就不会想这些了,面对一个曾经素不相识的人…… “那还要等多久?一个月够不够?”萧鹤川再次认真的问道。 “嗯……不够,至少还得要个三年吧!”姜岁现场瞎编,哄小孩子。 “三年是多久?”萧鹤川算不清楚。 “过年你知道吗?” “知道啊,我最喜欢过年了,因为有新衣裳穿,还有桃酥饼吃,有肉吃。”说到过年,萧鹤川老激动了。 “从现在算起,等你过第三个新年的时候就到日子了。”姜岁只是想着先糊弄过去,但从来没想过自己编出来哄小孩子的话,有一天会被逼着兑现。 “我知道了媳妇,那我就等三个年以后找你要小娃娃,一言为定,骗人就是小狗。”萧鹤川得到了答案,这才作罢。 姜岁嗯了一声,算是回应。 很快,两人都睡着了,一直到第二天早上自然醒。 除了他俩,萧母也是做了个很美好的梦,梦里有老神仙告诉她,她们老萧家来了个送福锦鲤,是个大福星,此后会一帆风顺,红红火火,让她一定要好好接住这福气。 第二天早上,萧母红光满面,把自己做的梦分享给萧父,让他一起高兴。 萧父一个大老爷们,神经大条的,对他而言不过是个好梦而已,他没当回事,不过也很给面子的附和了两句。 姜岁穿上萧兰兰给的粉色衣裳,还有刷干净的粉绣花布鞋,跨上小篮子和萧鹤川一起回门。 看了看篮子里的东西,两块野猪肉,半副猪肝,还有一小包糖,十个鸡蛋。 说实话,姜岁不是很想回去姜家,这些东西也不太想给陈金花她们,但奈何这是习俗,姜家虽然对原身不好,但至少她们还是养大了原身。 姜家和萧家隔得不远,从前和萧家是挨着的邻居,所以两家的男人才会关系那么好,只是后来萧家搬去村子后面了,平常也不怎么打照面。 陈金花看见姜岁回门提了一篮子沉甸甸的东西,原本板着的脸才有了笑容,才让姜巧巧去倒水去了。 萧鹤川看起来不太高兴,这个大小孩,喜怒哀乐都写在脸上,因为他知道,她们对自己媳妇不好,总是欺负她,他才不和坏人说话呢。 不过陈金花也无所谓,反正是个傻子,无所谓认不认这个养女的女婿,没啥用处,反倒觉得丢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