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末之常山赵子龙第292章 战颜良
瓢泼大雨,马踏血水! 战场上,一白一黑两骑战马,对向冲杀,须臾相交… 龙胆化作银芒,刺破雨幕,如怒龙出海。 “铛!” 鎏金重刀一式斜断五岳,劈断雨柱,斩开银芒,惊起铮鸣! 龙胆一转,银芒回弹,直取颜良咽喉。 颜良向侧仰身,鎏金重刀一记横斩,直逼赵云腰腹,欲一刀拦腰。 赵云不慌不忙,一个漂亮的马腹藏身,避过刀光,回身马背,龙胆挥刺而出。 鎏金重刀护胸一拦,刀身挡住枪刃,一股巨力,顺着刀身灌入臂膀,颜良眉头一皱。 这时,两骑战马交错,长枪一拖,扭身回刺,直击颜良后背。 颜良好似早有准备,鎏金重刀回头一斩,撞开龙胆。 两骑身位拉开,赵云甩了甩迷眼的雨水,拽缰回马,浑身煞气蔓延,好似两团幽火在眼眶中燃烧。 见赵云回缰杀来,颜良扭了扭粗壮的脖子,一夹马腹,擎刀迎上。 赵云誓要手刃颜良,替虞虎报仇;而颜良亦誓斩赵云,扬名天下! 二人刀来枪往,打得极为激烈,一时间竟难分胜负,颜良不愧是袁绍手下第一猛将。 颜良与赵云打得难舍难分,但一万冀州军却在高顺与张辽的前后夹击之下,已濒临崩溃的边缘。 如柱的雨幕中,刀枪挥刺,血光飞溅,惨叫声震天寰宇,血水搅和着雨水,泥泞了大地。 白袍军怒目厮杀,冀州军苦苦支撑! 这一刻,给人一种满世界都在厮杀的感觉,天际滚雷,亦无法掩盖震天的厮杀声。 天色越来越暗,暴雨却没有停息的迹象,倾盆大雨,冲刷血水,洗涤罪恶。 清冽的侯甲水,变得浑浊,变得赤红! 时间流逝,赵云与颜良战了八十余合,颜良明显落入下风,出刀速度变得迟缓,攻势已无初时的凌厉。 这一合,二人再次交错而过,天色已经黑暗,战场上的厮杀声已不再激烈,到处都是鬼哭狼嚎的求饶声,颜良知道,他的人马溃了,在满地被追杀。 再看与赵云打斗圈外,一支白袍军已围拢过来,颜良“桀桀”怪笑,从与赵云捉对厮杀那一刻,他就做好了不成功便成仁的准备。 杀掉赵云,这是名扬天下的机会,值得他用命去拼! 哪怕陷入重围,又有何惧? 颜良一声长啸,策马冲向赵云,握刀的手青筋暴起;没有倒下,就没有失败! 赵云身上只有暴戾,只有杀意,他不能让虞虎等颜良太久,血债! 只有血才能还。 嘚嘚嘚! 雄健的骏马踏得泥血飞溅,“咣”的一声,刀枪相撞,火星四射,映出两张狰狞的脸庞,二人身形俱是一震。 赵云握枪的手,出现了短暂的酥麻,而颜良握刀了手,止不住的颤抖。 这硬拼的一招,显然赵云力量更胜一筹,正所谓趁你病要你命,龙胆回撩,一枪砸向颜良头颅。 罡风携带雨水,死亡如此之近,颜良连忙后仰,堪堪避过… 然而就在这时,龙胆枪头却极为诡异的倏然砸下。 而世间万物都有惯性,质量越大,惯性也就越大,这种超一流武将的对拼,每一招一式,都携带数百斤甚至上千斤的力量,其惯性是非常强大的。 颜良惊骇莫名,他虽然不知道惯性这个词,但他清楚,赵云携带千钧之力扫来这一枪,怎么可能瞬间止住,然后再朝着他面门垂直而下,可是赵云做到了,他没有时间去想赵云为什么能做到,连忙仰身挺起鎏金重刀格挡。 “当” 垂直而下的长枪被鎏金重刀挡住,可并未荡开龙胆枪,赵云力贯双臂,狠狠下压。 颜良因为是仰着身体,十成力量最多能使七层,只听颜良暴喝一声,左手撑着刀刃,与赵云角力,意图扛举而起。 赵云怎么可能给他直立身躯的机会,龙胆重若千斤,狠狠压着鎏金重刀。 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赵云左手噌的一声,拔出白虹剑。 “噗!” 白虹剑倏然插入颜良胸口。 “呃…啊!” 双手挺举鎏金重刀的颜良,一声惨喝,雄健的身躯像泄了气的气球,力量从他身体急速流失,双手变得无力,鎏金重刀砸在胸口,雨水倾泻脸庞。 随着力量消散,周边的声音越来越小,颜良感受到被战马驼行着,雨水冲刷在脸庞,灌入鼻腔,渐渐地……这些基本的知觉也在消散,黑暗好似夜空,无边无际,一点点将他吞没。 在最后一点意识被黑暗吞噬前,颜良没有后悔! 这一生,虽然短暂,但他尽力了! 作为一名军人,战死沙场,是荣誉,匹夫才会苟逃! “万胜!” 两骑战马交错,赵云奔行十余丈后,勒缰回首,围在战圈外的白袍军齐齐大喝。 驮着颜良尸体的战马,渐渐止步,典韦上前拽住马缰,颜良身躯仰躺在马鞍上,已经没有一丝气息。 典韦拔出腰间配剑,一剑斩下颜良首级。 “主公!” 典韦提着颜良首级,在赵云战马前双手托举,另外一名猛士双手托起颜良的鎏金重刀。 赵云拿起鎏金重刀,入手一沉,其重量不下龙胆枪,他没有斩杀颜良的喜悦,沙场搏杀你死我活,虞虎死在颜良手上,他杀了颜良也算报了仇。 至于,颜良不久前在阵前恶语相激,赵云已不以为意,人都被他杀了,还有什么过不去的呢? “将颜良尸身就地掩埋,首级送去滏口陉!” 赵云将鎏金重刀挂在鞍上,目光一凝,这场战争是他与袁绍的博弈,颜良只是棋子而已。 “诺!” …………………… 这一夜的雨很大,下了一整夜,侯甲水河水暴涨。 翌日天明,侯甲水岸,最后一个大坑被填平。 “主公,昨日一战,我军斩敌七千余,烈士两千三百零五人!” 张辽衣甲滴水,一脸疲惫,躬身说道。 赵云点了点头,望向身旁静坐了一夜的高顺,雨下了一夜,高顺就淋了一夜。 虞虎不仅是高顺多年的战友,还是高顺前妻的弟弟,现任妻子的兄长,在高顺心中,虞虎就是他的亲弟弟。 虞虎战死,对高顺打击很大,他亦不知该如何告诉妻子。 “孝父,回到代城,我会向阿嫂交待,是我不该答应阿虎去探路!” 赵云心中充满了自责,如果他不答应虞虎探路,虞虎就不会遭到伏击。 若当时虞虎跟随大部队,颜良的伏击地点会提前被斥候探知,将毫无作用。 看到这里,很多人可能会想,为什么虞虎反而比斥候先一步抵达颜良埋伏地点? 其实从古至今,行军遭到伏击的战例层出不穷,并且每个时代都有,难道行军主将不知道吸取前人教训,广布斥候在前探路吗? 其实每一个将领,行军都怕遭到伏击,可这就是一道选择题。 你要行军速度?还是步步为营? 兵法有云,兵贵神速! 如果你要行军速度,那么翻山越岭,四下巡查的斥候,绝对跑不过在大道上急行军的部队,这自然就有遭到伏击的风险。 当然,你要步步为营,就必须抛弃行军速度,等着斥候摸清前方情况再行军,这样的话行军速度无疑是龟速。 好比赵云,为了侦查上党境内情况,他首先是计夺长子城,获取粮草。 有了粮草供应军队,才能支撑他等斥候侦查上党。 如果没有粮草的补给,哪怕明知前方有埋伏,他也必须冲上去,冲上去还有杀出去的希望,若是不冲上去,饿也要饿死。 而袁绍在上党这一番部署,最大的疏漏,就是没有把控住上党的城池,让赵云获取了粮草,不然赵云哪里等得起? 所以,在赵云夺下长子城那一刻,袁绍就不可能成功了! 听到赵云自责,高顺侧身拱手,语气铿锵道:“马革裹尸,是军人的荣誉!” 赵云从地上起身,望向板车,板车上是一列列已经僵硬的躯体。 联盟瓦解后,每一个人都激动的盼望着回家,可而今又有两千多代地儿郎,倒在了回家的路上。 从去年七月南下至今,已过一年,这一年时间,倒下了七千儿郎。 其实真正的送别,没有长亭古道,没有劝君更尽一杯酒,就在这样一个清晨,有些人永远留在昨天了。 赵云的心虽然越来越硬,可想到这些,难免惆怅,难免悲伤… 不久后,张辽疾步上前禀报:“主公,战场已打扫完毕!” 赵云收起哀思,冷冽道:“向祁城进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