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傲综武,我两个侍女都是大宗师第104章 千杯不醉真男儿
,千杯不醉真男儿 【万能胶水】之所以被称为超能力,那就一定比其他胶水有更神奇的地方。 比如不用亲手去涂抹。 但凡是秦秉文目光所及,或者神识感知到的地方,便能隔空涂上胶水。 给江枫和花月奴手上涂上胶水,他倒要看看,这两人天天腻在一起,能相爱多长时间。 对于怜星的邀请,秦秉文觉得没什么意思。 移花宫最漂亮的几个,都已经被邀月搞到老家去了,这里都剩一些……普通美女了。 怜星此时也是一副魂不守舍的样子,秦秉文不屑趁人之危。 此处已到大明朝的边境,再往前走,便是宋朝。 都是汉家天下,风景并无不同。 又行了几天,终于遇到一座大城。 城门上赫然写着“无锡”两个大字。 进得城去,行人熙熙攘攘,好不热闹。 水仙和牡丹两个侍女,很少有机会闲逛,此时边走边看,看的眼花缭乱。 林平之驾着马车,悠闲自在。 已到中午,秦秉文道:“小林子,找个酒楼吃饭。” 说罢,又叮嘱道:“多转转,找个热闹的酒楼。” 一般江湖豪侠们,总在酒楼中搞事情。 秦秉文想凑凑热闹。 果然,又走了一段,便听林平之道:“义父,前面酒楼似乎有热闹!” 秦秉文叫道:“走起,瞅瞅去!” 走近了一看,这座酒楼门匾上大写着三个金光灿灿的字。 松鹤楼。 秦秉文一行人上了楼,却见酒楼中的食客,都伸长了脖子,朝一处看去。 甚至酒楼的伙计厨子,都跑到前堂来看热闹。 秦秉文望去,原来是一条大汉和一个年轻公子,正在拼酒。 那大汉身材魁梧,浓眉大眼,鼻梁高挺,一张国字脸,威武不凡。穿一身灰色长袍,已有些破损。但气势却如顶天立地一般,威风豪气。 年轻公子穿着锦衣,面容清秀,举手投足间,倒不是很豪迈,颇像一个读书人家的公子。 这两人在一张桌上,你一碗我一碗,正大口喝着高粱烧酒。 周围的食客们都举目望着,时不时发出一阵喝彩。 见此情形,秦秉文觉得很眼熟。 看着两人长相气势,还有这拼酒的行为,这不正是乔峰和段誉初次相识的情形吗? 要问秦秉文前世最喜欢、最佩服哪位英雄。 必然是乔峰莫属! 且不说为国为民的大情怀,单说豪迈气概,乔峰举世无双。 甚至到了最后,断刀插胸,说死就死,丝毫不磨迹。 真正的一条好汉! 秦秉文转了一圈,发现那年轻公子脚下一滩水渍,便再无怀疑。 正是段誉用内力,将酒气混着真气依着六脉神剑的少泽剑运功路线排出。 两人拼酒正酣,秦秉文有心搭话,却不知如何开口。 见两人已经喝了三十几碗,秦秉文几人找位置坐下,向店小二道:“小二,给本少爷也来那个酒尝尝,看他们喝的痛快,想必定然是好酒!” 小儿笑道:“好嘞客官!那是咱们小店的招牌高亮烧酒,远近闻名,我这就给你打去!” 片刻后,小儿拿了一坛酒过来,笑道:“客官吃点什么?” 秦秉文没什么忌口,便让平平点菜。 倒了一碗高粱酒,秦秉文一口闷掉,顿觉一丝辛辣。 这酒,竟然比后世的啤酒要浓烈多了。 再看乔峰,喝了三十多碗,竟然面不改色,神采奕奕。 果然是英雄豪杰! 如果来的早,秦秉文定然要上前去和乔峰认识认识,但此时两人拼酒已接近尾声,此时自己再赶着跑过去,总有些丢份。 点好了菜,几人也不分主仆,全都围坐在桌边。 林平之见自家义父豪气喝了一碗,自己也不能太差,学着秦秉文的动作,给自己倒了满满一大碗。 然后举起酒碗,咕嘟咕嘟,喝了个精光。 酒一入口,他就觉得辛辣无比,但架势都摆起来了,也不能认怂,强忍着将这一碗酒尽数喝完。 然后将碗重重拍在桌上,大喝一声:“好酒!” 这一声大喝,将酒楼中的其他人都吓了一跳。 转头看来,却见林平之脸色潮红,眼神迷离,打了个酒嗝,然后一头栽倒在桌子底下。 “哈哈哈哈!” 酒楼中的众人哄堂大笑。 “这娃娃酒量这么差,还学人家豪饮,哈哈哈哈……” 连乔峰和段誉,也转头看来。 秦秉文无语至极。 就不该带着个二货来! 林平之酒量也不至于这么差。 只是一直赶路,从昨天黄昏,到今天正午,一直未曾吃东西,此时这一大碗酒喝的猛了,尽数上头了。 秦秉文喊小二道:“小二,来开个房间,将这本少爷不认识的沙雕送回房间去!” 小二就在旁边看着呢,刚才还一起笑来着。 赶忙跑过来,边去扶林平之嘴里边说道:“咱们店的这个高粱酒,劲头足的很,可不能大口大口的喝……” 还没说完,林平之突然又站了起来。 他已然喝醉,叫道:“义父,你可是我的亲义父啊!你怎么能说不认识孩儿呢?孩儿这辈子,都愿意为义父牵马坠镫,侍奉左右!义父,你可不能不认孩儿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