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3章 纸终究是包不住火的(1/1)

作者:五缕烟火

权力巅峰之我不是青天第313章 纸终究是包不住火的

李光光和王猛到了派出所以后嘴很严,任凭石贵阳怎么问,只承认自己打架的事。 不就是互相打了一架吗?还能怎么样? 再怎么重也重不到哪里去。 两个人都是几进宫的老油子了,对付警察还是有一套的。 当石贵阳再次问李光光的时候,李光光开始还是以为和以前一样,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 石贵阳直接抛出了上一次小泉矿难的调查经过,然后对李光光说: “李光光,我给你普及一下法律知识吧。现在的这些证据,完全可以证明你已经构成了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条,如果企业、事业单位的劳动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除了构成重大安全事故罪外,还构成了重大责任事故罪: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之规定,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除此以外,你还构成了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院判决的时候肯定会三项累加。 这还不算,还需要处以行政处罚,最紧要的一条就是要对相关责任人处以100至500万元的处罚,你是小泉金矿的法人、矿主,这些罚款都是要你出的。” 李光光今年40多岁,判个20多年的话,哪怕减一下刑,出来最少也要60了。 而且还要罚100到500万。 就算折中一下250万吧,那也要他倾家荡产了! 李光光这才意识到了事态的严重,开始还有些趾高气昂的脑袋开始耷拉下来,肥硕的脑袋上冒出了细密的汗珠。 “当然了,李光光,我知道你不是小泉金矿真正的老板!你只要说出你背后的老板是谁,不但可以戴罪立功,而且到时候承担这些后果的不是你,而是你背后的老板,你自己权衡吧。” 石贵阳使的这招实际上和威逼利诱异曲同工。 先告诉你这件事情的严重后果,再给你指条路,当然了,最终还是想拿到自己有用的供词。 其实李光光从这次被抓就已经感觉出和以往有很大的不同了。 从被关的时间到石贵阳咄咄逼人的审问态势,再想到那天见到女县委书记时候的毕恭毕敬,他心里已经有了一些不妙的感觉,这次石贵阳很明显的就没有把钱有为放在眼里,之前他也听说过新来的女县委书记背景很不一般,这次石贵阳搞得不好,肯定是拿自己祭刀,向新来的书记献投名状! 而且 钱有为如果真有能耐的话,早就把自己弄出去了,也不用等到现在了。 钱有为的脑袋里在滴溜溜转着,权衡各种利弊。 终于,他下定决心了。 “我说我把知道的都告诉你。”李光光有些垂头丧气的说道,就像斗败了的公鸡。 李光光竹筒倒豆子,把小泉金矿的背后老板是钱有为以及小泉金矿这些年发生的矿难通通一五一十的告诉了石贵阳,顺带着还把他所知道的金桥金矿发生的几起矿难以及处理经过也一并说了出来。 末了,又补充说:“据我所知,钱书记还不是绝对的老板,他后面还有人” 李光光说完,用中指指了指上面 他这边一垮,王猛那边也扛不住了。 王萌也不是傻子。 当金桥金矿的法人代表、矿主为了什么?还不是为了钱,为了让自己活得更好!才不是为了让自己倾家荡产,还要坐半辈子的牢,反正李光光都交代了,自己再扛也没屁用。 再说了,是李光光先交代的,自己是没法子才说的,在这点上,自己比李光光强,两人争来斗去的,没有个输赢,这件事也算自己赢了他半子。 于是,王某也交代出了他背后的老板,实际上就是金山镇镇长甘黄河!而且和李光光一样,说甘黄河的背后,实际上还有人,具体是谁他也不清楚,但知道是市里的某位大领导 石贵阳用了几天的时间,又完善了一些细节和证据链,觉着证据确凿了,这才向县委书记徐雨萌汇报。 这边石贵阳刚刚还在和徐雨萌汇报呢,那边副县长兼县公安局局长刘明光打电话过来,说主管刑侦和经侦的市公安局副局长王海波,亲自来到县公安局,说李光光和王猛牵涉到市里的一起经济诈骗案,需要把两人带回到市公安局协助调查。 原来,王海波离开了苏凌云的办公室后,马上回到市公安局,打电话叫带了经侦支队支队长胡明辉,两人在办公室嘀咕了一通后,王海波和胡明辉带着几名经侦支队的干警,起身前往万陵县公安局。 目的只有一个,把李光光和王猛押回到并州市公安局。 刘明光一听市公安局副局长王海波和经侦支队支队长胡明辉来了,有些奇怪,但毕竟都是上级来的领导,他客客气气的把两个人迎进了自己的办公室。 “刘局,你们县公安局羁押的李光光和王猛,涉嫌和我们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的一起金融诈骗案有关系,是这起金融诈骗案的犯罪嫌疑人,今天必须带走。”王海波的语气居高临下,一点不带商量的。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