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你混仕途,你竟然当渣男第125章 合作愉快
“哪位?” “林法官,你考虑好没有?” 瀚光明抠着耳朵,漫不经心的问道。 “瀚光明,你现在还敢打电话给我?难道你就不怕被人发现?”林浩波声音紧张的说道。 瀚光明吊儿郎当的说道:“林法官,你就放心好了,这是我买的不记名电话卡,绝对不会有人发现我给你打电话的事情。” “还有半个小时就开庭,事情考虑的如何了?” 林浩波回道:“我是不可能答应你。” “是吗?” 瀚光明一脸惋惜的说道:“那恐怕今天这场庭审,将会是林法官最后处理的一次案件,我明天就会将你在外面包养外国妞的事情举报到纪委。” 林浩波语气有些慌张的说道:“瀚光明,难道就没有商量的余地?” “没有,我只有这一个要求。”瀚光明说道。 林浩波语气无奈的说道:“瀚光明,你这是在诚心为难我。” “这个案子现在不光在全国引起轰动,就是上面都有不少眼睛在盯着,我要是敢徇私枉法,也难逃法律的制裁。” “左右都是个死,还不如在我倒台之前,最后做一件好事。” 瀚光明说道:“林法官,你糊涂啊,我也没让你当庭释放他们两个, 只要不判他们死刑,判处他们有期徒刑十年,这也符合法律条款,不是吗?” 林浩波有些沉默,按照法律,俩人现在未满十八岁,确实可以从轻处罚,判处十年刑期也算是合情合理。 瀚光明见林浩波不说话,知道他已经心动了,继续说道:“而且只要你判处他们十年刑期,那在宣判之后,我会给你一百万,作为感谢。” 林浩波能够成为中级法院的法官,那也是经过多少年的努力,才爬上来。 轻易他也不想放弃,这来之不易的成功。 深吸一口气。 “呼,行,我可以答应,但一百万就算了。”林浩波说道。 瀚光明微微一笑道:“林法官,祝我们合作愉快。” 随即瀚光明挂了电话,直接将电话卡掰碎,随手扔出窗外。 时间很快就到距离开庭前十分钟。 张昊和季建设起身前往庭审现场,刚打开门恰巧碰到瀚光明也走出休息室。 瀚光明看着张昊,嘴角露出讥讽之色,道:“张昊,今天庭审你注定要失败,他们两个绝对不会被判处死刑。” 张昊嘴角则是露出玩味的笑容:“瀚光明,你也太没大没小,我的名字是你能直呼的,叫我舅舅!” “舅舅你麻痹,老子已经跟瀚天海脱离父子关系了。”瀚光明骂道。 “哦,是吗?那没关系,一日为舅,终身为舅,你放心好了,庭审现场,我一定会教你做人的!”张昊回道。 说完张昊直接转身离开。 瀚光明看着张昊的背影,眼神阴狠,看你能够嚣张多久。 等到宣判之后,老子一定会让你身败名裂,被千夫所指。 张昊进入庭审现场的时候,旁观席上已经坐满前来旁观的群众。 当然这也只是一小部分,还有更多人因为来得晚,没办法进来,只能在法庭外面等待着审判结果。 现场旁听群众在看到被带上被告席的李聂处二人,纷纷大声骂道:“畜牲!” “人渣!” “蛇蝎心肠!” “你们这两个败类,去死吧!” 李聂处二人听着群情激愤的旁听群众,吓的面色有些煞白。 咚、咚、咚…… 林浩波看着愤怒的人群,重重的敲打着手中的木槌:“都安静,注意庭审现场的秩序,谁要是再敢出声,我就以扰乱庭审现场罪名,把他赶出去。” 听到林浩波这话,现场总算安静下来,不过围观群众还是一个个气愤的盯着李聂处二人。 如果眼神能杀人,这俩人身体早就已经千疮百孔了。 张昊站在公诉人的席位之中,看着面前的林浩波。 这林浩波在上一世的时候,他也没少打交道,不过后期因为作风问题,导致被调查,最后发现除了生活作风之外,并没有贪污受贿问题。 所以并没有被双开,而是党内记过处分,并且被调离原岗位,到县城初级法院当一名法官。 因为这次庭审现场的旁听的百姓比较多,在加上上面还有不少领导在关注,所以原本一切可以从简的东西,都变得正式起来。 先是由书记员查明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然后宣布法庭纪律。 在这一切都整完之后,林浩波敲打木槌说道:“下面本席宣布,李聂处与蒋毅涉嫌杀害杜凌天一案,庭审正式开始。” “请问公诉人,是否需要审判员进行回避?” “不需要。”张昊摇头说道。 林浩波说道:“下面请公诉人进行陈述。” 张昊起身说道:“法官大人,2010年5月4日,受害人被嫌疑人李聂处和蒋毅二人胁迫至偏僻地方索要钱财。” “受害人交出钱财之后,两名嫌疑人故意对其进行殴打, 然后将其残忍杀害,最后将其埋入早就挖好的坑内。” “而这个坑并不是第一次挖掘,而是经过两次挖掘。” “由此可见,这场谋杀是有组织,有策划的。” “此等案件骇人听闻,罪大恶极,更是在社会上掀起轩然大波,因为作为公诉人,我建议对二人实行死刑!” 张昊刚说完,旁听席上的百姓,纷纷说道:“对,这种祸害不死不足以平民愤。” “杀了他这两个畜牲。” “死刑!” “死刑!” “死刑!” …… 林浩波用力敲打的手中的木槌:“都安静,安静。” 庭审现场在一次安静下来。 林浩波严肃的说道:“旁听席上任何人都不得再随意说话,否则我只能请法警将你们全部驱逐。” 随即再次敲打木槌,说道:“下面请被告李聂处,蒋毅的代理律师发言。” 瀚光明起身说道:“尊敬的法官大人,我不赞同公诉人的意见,这并不是一场故意杀人案,而是失手杀人案,因为证词之中并没有证明这两次挖坑是为掩埋受害人的尸体。” “而且抛开事实不谈,难道受害人就没错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