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成女孩子后和校花的贴贴生活第144章 开庭
“小陌,你说要不要带点礼品,到时候送给苏彤姐她们啊?” 车上,小陌坐在副驾驶上,享受着空调吹出的暖风,转头对着正在开车的怡玥问道。 “e好主意,可是不知道送什么啊?” 游怡玥微微沉思了片刻,随后缓缓开口:“要不买个鲜花果篮送过去吧?” 小陌听着游怡玥的提议,撇了撇嘴,打心底的拒绝,抿着嘴开口:“我们年轻人又不流行送这些,你换一个。” “e,你说的也是哈。”游怡玥想了想,也觉得小陌说很对,“诶,我知道送什么了,这个东西一定她们一定会喜欢的。” “嗯?怡玥你打算送什么东西?” 游怡玥吐了吐粉色的小舌头,调皮的说道:“嘿嘿嘿~小陌你想知道啊?我就不告诉你,让你昨天晚上欺负我,哼~” “切~我还不稀罕知道呢!”小陌轻哼一声,别过头,看向窗外。 很快,俩人来到魔都地方法院的大门口。 两人下了车,站在那气势恢宏的大~型建筑物门口,看着那高耸的阶梯。 “哇,果然不愧是维护公平正义的地方,看起来就是震撼!”游怡玥看着面前的法院,即使做好了心理准备,但在亲眼看见的时候还是不禁由衷感叹着。 “唉~那也没见那个精神病现在就能判刑啊?只希望能多听听民意,再完善完善吧。” 小陌看向游怡玥,深吸一口气沉声道,只不过谁能解释一下那边那辆黑色迈巴赫的车牌号是怎么回事 只见那辆迈巴赫的车牌是【沪a·886sb】 “要是那辆车动起来超在别人前面,我估计得气嘎后面一群人。”小陌看着那辆车,嘴角微微抽搐,忍不住吐槽道。 “哈哈哈,小陌你想象力这么丰富啊!”游怡玥听着小陌的话语,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我没去过法庭,也没看过审理现场,以下内容全是我胡诌的,有什么不对可以留言,我看到就改。) “对了,小陌你带身份证没有啊?我似乎忘带了诶。” 这时,小陌从包里将俩人的身份证拿了出来,在游怡玥面前扬了扬:“放心吧,早就准备好了。” “好了,既然都带好了,我们就赶紧进去吧,而且这么久没看到苏彤姐了。” 说着,小陌和游怡玥两人牵着手,凭借身份证,十分顺利的在开庭前进入了庭审现场,坐在了旁听席靠前面的位置上。 在书记员查明这次庭审大的双方当事人到庭之后,便开始宣布法庭纪律。 与此同时,魔都地方法院的官网也涌入了大量的吃瓜网友,毕竟这件事在魔都当地的影响还是十分严重的,虽然来的大部分吃瓜网友是冲着“女通讯录”这个敏感话题来的。 庭审现场一派庄严肃穆,看着这一幕,小陌心中莫名有种说不上来的感觉。 小陌os:自己和怡玥应该不可能有机会出现在台上那两个位置上吧? 哎呀!我在胡思乱想什么呢!我和怡玥的感情这么好,而且我们俩的战斗力,也不可能遇到这种事会出现这样的结果吧? 当时在商场的画面再度浮现在小陌脑海当中,一片血红,小陌不禁打了个寒战,伸手紧紧住身旁怡玥的小手。 “嗯?小陌你怎么了,为什么在发抖啊?”游怡玥感受到小陌的动作,微微侧目颇有些疑惑的看向小陌,但还是紧紧回握住小陌的小手。 “没事,我就是有点冷。” “没事,我适应一下就好了。”话语刚落,小陌连忙阻止怡玥要将她的外套脱下来给自己穿的举动,随后将围巾又往上拉了一截。 审判长宣布开庭后,便由原告双方进行法庭取证 此时台上的苏彤提供了一系列的证据,包括她们当时打车来商场的车票,还有买东西的收据以及当时商场的监控录像,表示当时她们是偶然来买东西,结果意外遭遇这场持刀伤人的事件。 主张要求对方嘎刑且立即执行! (哈哈哈!不行,笑不活了!我都被我自己逗笑了,嘎刑!!!哈哈哈!!!) 而小雪因为身体原因,并没有和苏彤一同站在原告上,不过就坐在一旁,静静看着对面。 而此时,被告律师并没有反驳苏彤提交的证据,只是默默拿出来了一张精神病诊断书,看向台上的法官开口:“法官大人,我方当事人因为有着某种疾病原因,当时正好发病,失去控制力与行为判断力,所做的事情并不在我当事人的主观意图当中。” 苏彤闻言直接从座位上占了起来:“你们t放屁我t哔~~~~” “\\u0026” 法官敲了敲法槌,冷喝道:“肃静!” “请原告当事人注意个人言辞,保持安静!” “严重违反法庭纪律的行为,将会被处以罚款,及拘留!” 听着台上法官的敲锤声,苏彤这才不情不愿的坐了下去,与此同时,苏彤的律师也站了起来:“尊敬的法官大人、审判长,关于本案” “从当时的监控视频看来,当时被告的白衣男子是携带一把长近约50公分的柴刀进入商场,所以从主观意图上并不存在什么当时发病,失控伤人的因素。” “而当时白衣男子甚至可以算得上是‘挑选到’了我的两位当事人,同样,如此行为更不可能与被告律师所说的被告当时失去行为判断率相符合。” 法官闻言再度看向被告席:“被告律师,你们还有没有需要补充的证据?” 被告律师也站了起来:“法官大人,我方当事人当时早已发病,带着柴刀进入商场,并砍伤两位当事人并非本人所想,请法官大人斟酌!” 此时己方请的律师也是眉头紧蹙,思考再三,看向身旁的苏彤缓缓开口:“现在的情况对我们很不利啊!” “宝贝老婆你辛苦了,放心,接下里交给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