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万人迷炮灰又把剧情整崩了第377章 重生追夫文里的渣攻30
姜向榆竟然也有些紧张。 他看着盛南知又凑近了自己,这一次却没敢再推,只是臭着脸,“你干嘛?” 盛南知不理他,鼓鼓秋秋了一阵,又回到了姜闻舟身边。 姜向榆气得嘴都歪了:有病吧,故意钓他? 就这样,盛南知来来回回好几次,姜向榆和姜闻舟都麻木了。 这下盛南知确定了:姜向榆不是兰濯池的分身!姜闻舟才是!第一次见姜向榆时,手环肯定是坏了! 既然这样,自己还忍他干什么?! 玛德,最烦移情别恋的渣滓! 盛南知又走到了姜向榆身边。 突然飞起一脚,踢在了姜向榆的裆上。 一阵撕心裂肺的疼痛传来。 姜向榆捂着那个部位,疼得连话都说不出来了。 盛南知:哦吼,踹错地方了。 他本来想踹姜向肚的,但是腿没伸展开,位置稍稍往下偏移了一点,正好踹在了那个部位。 同样是男人,盛南知知道那个部位对男生来说有多重要。 他有些心虚,来了个先发制人。 他掐自己的大腿,挤出了两滴眼泪,“姜向榆,我真是看错你了!当初是你说想要和我结婚的,结果我才出国一年,你就和别人勾搭上了!你真恶心!” 姜向榆又疼又怒。 他本来想要和盛南知好好算账的,但是听见对方这个声泪齐下的控诉,他的怒火好像被浇灭了。 他无措地看着盛南知,不知说些什么了。 “我” 这件事确实是他理亏。 盛南知松了口气:吓他一跳,他还以为姜向榆刚才要打他了呢。 盛南知转了转眼珠:姜向榆不是兰濯池,那就不是自己的任务对象,对自己没有任何价值了。还是赶紧取消婚约吧,这样的人不分手留着过年吗? 盛南知装出一副心如死灰的模样,询问姜向榆。 “我最后问你一遍,你是不是真的喜欢上了那个男生,对我一点感情都没有了?!” 姜向榆不敢去看他的眼睛了,只是点头。 “好好好——” 盛南知哽咽地笑了下,声音带着悲凉,“我也不是那种死不要脸的人,我不肯取消婚约,只是想给自己和你最后一个机会,可是你却不肯要。” “既然这样的话,我们的婚约取消吧。姜向榆,我再也不会爱你了。” 说完这句话,盛南知忍不住想笑:终于不用和这个死渣男绑定了。 眼见着都快笑出声了,盛南知赶紧低下了头,肩膀微微抖动。 他却不知,他这副模样,看在姜家两兄弟眼里,却以为他哭了。 一直默默站在盛南知身边、看着盛南知踹自己弟弟却没出手、还在心里偷偷叫好的姜闻舟心疼坏了。 他把盛南知搂进了自己怀里。 盛南知还没来得及惊讶,就感觉到自己的后背被轻轻拍了拍,姜闻舟温柔道:“想哭就哭出来吧。” 盛南知:哭什么? 他不理解,但还是从善如流地嚎了两声,干打雷不下雨的那种。 姜闻舟却更加心疼了,恨不得将害他伤心的姜向榆痛扁一顿。 听着盛南知的悲声,姜向榆的心也闷闷的。如小时候一样,他想要伸出手安慰安慰盛南知。 手还没碰到,却被姜闻舟的大手拂开了。 姜闻舟眉眼冰冷,“你不配碰他。” “既然已经决定放弃他了,以后就离他远一点,不要再来打扰他。” “否则,我不会管你是不是我弟弟,会把你的腿打断,你尽管试试。” 姜向榆悻悻地收回了手。 他很怕姜闻舟这个哥哥,因为对方说话算话,教训起他来也绝不手软。 他说会打断自己的腿,那就是会打断自己的腿。 姜闻舟抱着盛南知离开了。 姜向榆静静看着两人离开。 盛南知说要跟他取消婚约,自己梦寐以求的事情终于做到了。 姜向榆本来应该高兴的,但是很奇怪,他的心里像堵了个疙瘩似的。 看着盛南知的背影,姜向榆忽然想到了自己小时候的事情。 自己傻乎乎追着盛南知跑,问他长大后可不可以当自己的新娘子。 小盛南知撅着嘴巴,“我是男孩子,不可以当新娘子。” 小姜向榆赶紧道:“那你娶我,我当你的新娘子。” 盛南知笑了声,“可你也是男孩子啊。” 小姜向榆难过极了。 小盛南知不逗他了,而是认真道。 “爷爷说长大了才能结婚。如果你到时候还喜欢我的话,我们就在一起。” 小姜向榆高兴疯了,使劲点头,“我会的,我会喜欢你一辈子!” 一辈子。 姜向榆反复咀嚼着这三个字,一股恐慌忽然袭来。 身体先过理智,他朝着盛南知追了上去。 只是还没追了两步,自己的手机就响了起来。 专属的来电铃声——是薛清。 也是这通电话,将姜向榆从那种魔怔的状态下推了出来。 自己疯了吧?追盛南知干什么?盛南知不缠着自己了,自己应该高兴还差不多! 姜向榆停下了脚步,赶紧接通电话。 薛清的哭腔传了过来,“榆哥,我肚子突然好疼。” 姜向榆脸色一变,赶紧道:“别怕,我现在就过去。” 他再也没看盛南知一眼,急匆匆地离开了。 盛南知觉得有些不对劲:自己又没瘸没拐的,姜闻舟抱着自己干什么? 他赶紧挣扎着从姜闻舟怀里退了出来。 姜闻舟怀里一空,失落不已。 但是他也知道,人形的自己和盛南知并不熟,过于亲密会招来盛南知的反感。 盛南知和他道谢:“谢谢您。” 姜闻舟闷闷道:“不用谢。姜向榆是我弟弟,他欺负你,我教训他也是应该的。” 盛南知听了这话松了口气。 不是他自恋,而是姜闻舟对他实在是有些好了,盛南知还以为剧情又崩了呢。 现在想想,姜闻舟只是为了他那个便宜弟弟,而对自己感到愧疚罢了。 瞧瞧,这才是主角攻该有的样子,多明事理啊。 比姜向榆那个移情别恋的东西,强了十万八千里! 【改了。前面没戴手环的剧情,很多人不满意,所以我就改了。我是个善于接受建议的人,哪里写得不好,欢迎大家随时给我提建议。但是顺便小声逼逼一句,提建议就好了,别用难听的话骂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