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分桃忆旧雨夜逢孤(1/1)

作者:今时一

将军女扮男装,绯闻乌泱泱第7章 分桃忆旧雨夜逢孤

疾行半日,才至桃花镇,风珏抬头望一眼天穹,穹似庐,一整个盖下来,秋阳早已隐去,阴风乍起,寒凉肆掠。 她一手牵着马,一手摩挲着那块符牌,心里暗哂,闷葫芦还是那样,明明什么都知道,却还要问一句,明明什么都帮她准备好了,却又总是不说。 边走边想,不过片刻,就到了镇子入口。 这镇子不大,盛产雪桃,因而得名。 她在镇口的景亭歇脚,望着远处那一片桃林,兀自出神。 放眼望出去,满山一片红,枝头累弯了腰,这些雪桃还未完全成熟,若是再过半月,立冬时分,这些雪桃会更红,红得发黑。 熟透的雪桃很大很好看,也很甜,咬一口,汁水会顺着嘴角溢出来,她吃过一次。 八年前,那个人骑马送她南下,那时候,她还很小,也不习惯骑马,更受不住颠簸,磨疼了屁股和腿腿也不敢吱声,等那个人后知后觉发现她的异样后,很是过意不去,便在此处买了一个雪桃给她,当作赔礼。 发现她不能再骑马后,他便将她抱在怀里,那时候她瘦弱小巧,坐在他一只胳膊上,堪堪好。 他一手勒缰绳,一手将她抱在怀里,她抱着一只硕大的雪桃,乖巧的窝在他怀里,靠在他胸膛上,随着他策马疾行。 那雪桃,她抱了一路,也舍不得吃,他问为什么不吃,她说只有一个,要等着歇息的时候,跟他分了一起吃。 那时候,他露出了一个特好看的笑颜,眉眼唇角都是温润的,她觉得这人真好,也跟这手里的雪桃一般好看。 她没有问他为什么只买一个桃子,因为她那时候瞄了一眼他的荷包,知道他囊中羞涩,并无什么银钱。 等歇息的时候,她使出浑身力气,也没有成功将桃子分成两半,一气之下,举起桃子就往一旁的石块上撞。 正用力去撞,身侧忽然伸来一只温厚的手,及时握住她的手。 “性子怎么这么急?弄不开,喊我一声就好了嘛,你这性子,记得尽量改,否则会吃很多苦头。”他笑着低语。 他慢慢取走她小手捧住的那个桃子,擦拭干净,然后一分为二,将那一半大的递过来。 她看着递过来的那一半大的桃子,摇头不接,反而去拿一半小的。 他却不许,温声道:“你吃大的,我吃小的就好。” “不,大的给你,小的给我。”她坚持道。 他伸手摸一摸她的脑袋,柔声哄道:“我是大人,又不要长个子了,你多吃点,吃多点,好长高。” 吃多点好长高这句话,她一直记得,以至于她现在长这么高,都归功于他这句话。 三年前,她比他矮一个头,若是现在能比一比,也许只矮一点点了。 到底是没机会比了,这缘分,还是太浅短,不过是见了几面,就用光了。 人与人之间,真的是见一面少一面,早知三年前那是最后一面,不管他是骂也好,还是打也好,她一定不会那么就被他送回山上。 她可以跑下山一次,也可跑下山两次,只可惜,没有早知道。 想着这些的时候,一个大叔扛着锄头从一旁经过,她叫住了那个大叔。 “大伯,能买一个桃子吗?” 那大叔看她是一个赶路人,歉意道:“这桃子还未熟好,吃起来不甜,远客若是想尝一尝,我送一个给远客即可。” “不,大伯,我买,买一个就好!” 她将铜板塞进大叔手里,握着雪桃,牵着马儿走了。 跟他当初一样擦拭干净,分成两半,这次,她吃小的那半。 也大大咬上一口,口感确实没那时好,嘴角溢出的汁液,再也没人伸手替她拭去。 可那温热的触感却记忆犹新,一记就是这么多年,再也无法抹去。 大咬一口桃肉,嚼着嚼着,不仅尝不出甜味,反而越吃越苦涩,都苦到了心里头。 曲北鹤,你不在,这桃子也不甜。 不甜,那你吃大半的吧。 她举着那一半桃子朝北望,然后寻一个干净稳当的地方,将那一半大的桃子放好。 师娘说过,遥祭故人,定当望北。 曲北鹤,这么难吃的桃子,你该尝一尝的,你不尝,就不会知道我们当初一起吃的那个桃有多好。 你自己来吃吧,我走了,就不在这里等了。 隔着山水,自此各走一边,今生,我们不会再相相见了。 山水之遥,阴阳相隔,越不过。 今生缘分尚且如此浅,就不想什么来世了,今生事,今生了,来世事,来世再说。 一半大的桃子,一半小的桃子,分吃两个,相当于一人吃了一个,也就扯平了。 寒风一过,撩乱长发,几丝发尾黏在腮边,再也不能随风而动,抬手抹一把,才发现,早已泪流满面,原是回忆遮了心,湿了眼。 本以为不会哭的,听左戎说那些话的时候,都没哭,现在怎么就哭了呢? 曲北鹤,这是我最后一次为你哭,以后再也不会了。 遥隔山海,你且安息,我当自有前程要奔,于此,各安。 一路穿过镇子,在镇子最末尾的那处客栈住下,战况的消息很快就会传到这里,她要在这里一边寻人一边探消息。 夜里难眠,辗转反侧,寒凉的风一阵又一阵敲打着窗,似有故人来。 她索性起身,来到窗前,透过小窗往外望,寒风趁势往里钻,打在身上,留下阵阵寒意。 她不怕冷,多年习武,又修炼了心法,这副体魄已强过大多数男子,正是因为此,即使走南闯北她亦是不怕的。 若是不能跟他一样成为赫赫有名的将军,成就一番事业,那就走南闯北,行万里路,亦是一种选择。 他既给了自己这样一个可以把握人生的机会,她就要狠狠抓住,定不要再像过去一样成为弃儿,成为玩物。 出生在什么样的人家,她没得选,是男是女,她也没得选,但幸在有一个人给了她成为自己的机会,也有了做自己的底气。 外头风声渐盛,飘起了丝丝细雨,雨丝斜斜打在窗纸上,留影也是斜的。 雨声被裹挟在风声里,听不甚清,突增几分朦胧模糊之感。 风声阵阵,雨声也阵阵,忽然,在这模糊声音里掺杂了一人的脚步声,有些凌乱。 再细听,不对,不止一人,远处跟着很多人。 风珏屏息凝神,侧耳贴窗细听,前头这一人的脚步声凌乱且虚浮,却又格外的沉,应是受了伤,后头大概跟了七八个人,脚步很轻且快,看来都有功夫在身。 待那一人靠近时,她望过去,果然跟预想的一样,那人受了重伤,且背上背了一个人。 她猛地推开窗弄出声响,待那人仰头那一瞬间,她瞧清了那人的脸,最要紧的是,她瞧清了那人背上背的是一个孩子。 什么都来不及作想,她跃窗而出,一把提起那个人,也不管那个人认没认出她,她拉着人便跑,此刻,她只想救人。 后面追踪的人越来越近,躲回屋已不是最好的办法,她一把拎着人,往后面的马厩去。 将人扔上马背,待人刚坐稳,便一巴掌拍在马屁股上,将他们送出去老远。 她则从靴帮子里摸出那把匕首,以搏命的姿势,横挡在道路中央,等着对方杀过来。 心中恨意陡生,她不惧这一场厮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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