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之国初相遇一见先生误终身(2/2)

作者:瞿唐小嫚

你像意外却是所爱天府之国初相遇一见先生误终身

有人说:“你们俩离的不远为什么喜欢听心跳的声音?”

我说:之前曾把他弄丢过,选择让别人去爱他,我始终相信他会遇到一个可以共度余生的人,我用着所有的美好去描绘他未来的人生,我以为他会是我的良人,但却在刹那间变成了此生的故人。从此来怀念有他时的一切,包括安静的被他拥入怀,听最安静而又加快的心跳声。

纵使难过也好,不舍也罢,在人生的慢慢长路上,若有相聚必有别离。

特别喜欢在电影《喜欢你》中有这样的一句台词:“?我就是控制不了我自己,一直在想他,一直在想他,一直一直一直在想他。?”

有时先生给我发来一条微信内容是:在干嘛?

只好若无其事的回他:想你想你还是想你。

起初看到这里的时候没有觉得很特别,似乎还有些矫情,但是回望着自己的曾经的感情时,似乎除了这“在想他”这三个字,再也没有更贴切的词汇去形容当时的心情了。

把时间缩短在和先生分开的那段时间里,是啊,走在路边的树下会想起他,听着耳机里的音乐会想起他,无论是晴朗、阴霾、午夜、初晨我都会想起他,说不想你是假的,说恨你也是假的,说已经放下了更是假的,如果说什么是真的,我只想和你说出那句“我们重新开始吧”

说句重新开始真的很难吗。

我想更让我为难的是“此生不再有你”吧

记得刚回去和她们在吃饭的时候,逞强着说分了就分了吧,大不了重新习惯一个人的生活。

过了一个年后,喝了一瓶啤酒就醉倒了在ktv包房里,随着朋友给我的描述我大概知道了我当时在说些什么,只记得那时候迷迷糊糊的说着:“”为什么回不来找我,他是不是真的不要我了,我一直在沉默,一直在沉默,我不想除了我再有任何人走近他的心里,可是为什么还不来找我。”

可后来我和他都是如此的别扭,都不愿意成为第一个伸出手的人,可是当初翻山越岭穿过重重阻碍能在一起,为何此时就不能再去勇敢一次。

我想,在爱情世界里的人有多倔强,也就意味着这个人爱的会有多深。

只不过,他们害怕了。害怕重蹈覆辙,害怕着伤口再次的撕裂。

可后来发现如果真的很爱一个人,就要和他在一起,哪怕重蹈覆辙又能怎样,连夏蝉与云烟都想让我们在这一份爱情里寻欢作乐。

如果哪天我们再次分手,那么请记住是因为“距离产生美。”我不希望我们的爱情走到三四年五六年甚至更久,因为那样就没有新鲜感可言了,所以说我们要适当的去保护,去保鲜属于我们俩的新鲜感。

可爱情之所以会让人如此的念念不忘,我想,就是因为它爱的真实,也痛得太过真实。

相爱之中的人一定要有两种能力:一是,用彼此的光芒照亮对方的黑夜。二是,用彼此的坚定修复对方的光芒。

还是举个《前任三》的例子,有太多人都控制不住自己的眼泪,包括我在内,我也清楚的记得那晚身后的姑娘在哭泣中久久不肯离场。

而这部电影到底告诉了我们什么,是硬生生的拉扯着你们过去的种种,让你痛苦的回忆,还是俗套的剧情触动了人们庸俗的眼泪。

我想都不是,它之所以会让人动容,其实是在告诉我们,别在本该珍惜的时候选择了回避,别在在本该低头的时候选择了较劲,也在本该拥有的时候轻言放弃。

如果能在一起,即使重蹈覆辙,还是万劫不复,我都乐意,因为是他。如果有可能,就重新的在一起吧。再好好爱一次,弥补之前的残缺让爱情变得更加饱满。

这下想想便觉得开心,我是你唯一的偏爱和特例,是你清晨喜欢的微风和傍晚久久不落的夕阳,五月,傍晚的风,湿漉漉的头发,没有喝完的柠檬水,桌上的新书,和置顶的声音、缠绕的耳机线、疲惫的身体,好,抽空想一下你,想一下那个满脑子装着我的你,反过来也一样我脑子里也全是你,我想这就够了,无论最后在不在一起,我有过你,你也有过我,这些就够了。

愿懒惰先生可以喜欢勤奋小姐好久,也愿勤奋小姐亦是如此,就像先生说的那样:深情不及久伴,厚爱无需多言。

续写未完,请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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