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章 黛玉大哥(2/2)

作者:上林春

穿入聊斋当剑仙第五十七章 黛玉大哥

那么从洪武到嘉靖,两百年间,盐税上哪儿去了,显然被贪了。

大周朝的政治制度与明朝极为相似,林如海巡视盐政,很可能动了某些人的奶酪,被人先下手为强给害死了。

或许林如海也知道自己死期将至,才把黛玉送入贾府代养。

原著第十九回,贾宝玉曾讲了一个小耗子偷香芋的故事,正是影射林如海的死因。

可是林如海并不知道,害死他的凶手,或与贾家有关啊。

书中隐约点出的凶手,一是贾雨村,二是王子腾。

王子腾是王家的实际掌舵者,王夫人与薛姨妈的亲哥,宝玉、薛蟠、元春与宝钗的亲舅,王熙凤的亲叔。

王家的大本营,就在金陵淮扬一带,与盐政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如果是王子腾联合贾雨村害死了林家三口,一点都不奇怪。

同时王宵也解开了心里的一个疑问。

老僧是知道林遗的身世,却不让他与父母团聚,也不告之身份,分明是林如海牵扯太多,把林遗送回去只能是送人头。

当然,老僧或许没料到林遗还是死了,又因自己得以占了城隍的位置。

暂时王宵并不打算将黛玉的消息告之林遗,毕竟黛玉的处境并不好,贾母表面上因贾敏早死,对黛玉爱屋及屋,接身边同吃同住,安排一应生活起居,可背后的真相令人心寒。

林如海的巡盐御史是个肥差,哪怕再是不贪不渎,一个任期下来,几十万两银子要有的,再加上祖上世袭四代候爵,家产大概有两三百万两,这在书中有明确的线索。

首先是刘姥姥进了贾母的房间,描绘贾母房间的几个大箱子泄露了天机。

其次是贾琏缺钱,对王熙凤说,要是再能发个两三百万银子的财就好了。

重点在一个再字,当年贾琏陪着年幼的黛玉为林如海奔丧,不趁机从林家黑些银子,不是贾琏的风格,尝到了一次甜头,没钱时自然会想到第二次,因此用了个再字。

而黛玉是林如海的唯一继承人,林如海死了,遗产都归了黛玉,又被黛玉带入大观园,等于给入不敷出的贾家注入了一汪活水。

王宵打算趁着乡试去金陵,看看能不能与黛玉见一面,黛玉是十七岁死的,如果能确定黛玉的年龄,就可以大致推断贾府的状况,再将情况告之林遗。

“贤弟,贤弟!”

见王宵神色异样,林遗不禁唤道。

王宵回过神来,忙道:“兄长且放心,此事我会帮你打探,一有消息,尽快来告!”

林遗苦笑道:“毕竟只是梦境,谁知是真是假,贤弟若有空闲,便打探一番,万勿耽搁了乡试,否则皆愚兄之过也。”

王宵向外看了看天色,便道:“我明白了,分寸会拿捏得当,天色不早了,我该回去了,改日再来探望兄长。”

“贤弟慢走!”

林遗起身相送。

“兄长请留步!”

王宵拱了拱手,转身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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