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带领洪荒成就唯一真界!第146章 决心
“何事如此重要……”焱神话还未说完,便被通天出声打断。通天转过头来,对着焱神说道:“焱神,此去路途遥远,你且先去做些准备事宜。待到临行之际,我将亲自为你饯行!” “那好吧。”焱神不情不愿地应道,他心中已然明了,自己即将调离征西军。想来接下来他们所谈论之事或许涉及到征西军的密令,于自己而言,还是不听为妙。想到此处,焱神转身离去。 焱神渐行渐远,直至身影消失不见,目送焱神的曹操方才转过头来,与通天展开对话。 他语气沉稳地问道:\"通天,关于我人族的军制,想必你已然有所了解了吧?\" 通天微微颔首,表示回应道:\"嗯,经过这些日子对相关文献的研读,再加上焱神及征西军将士们的亲身示范和传授,我已对人族的军制有了初步的认识。\" 曹操满意地点点头,继续说道:\"不错,如此甚好。且让我为你详细解说一番吧。首先,普通军队以五人为一组,设伍长一名;每十人组成一队,设有什长一员;五十人则编为一屯,屯长统辖之;两屯合而为百,则设立百夫长;千人成军,需任命千夫长统领;万人规模则有万夫长负责指挥调度;十万之众便能汇聚成军,由军长统率,百万人则为军团,由军团长统帅。 至于特殊军队嘛,通常编制为三千人左右。就像我所率领的虎豹骑便是这般。焱神军中亦有精锐之师,那便是三千焱神卫,其位列于人族军队序列中的第一百八十二位。然而,这类特殊军队的组建必须得到人族统帅部的许可方可成立,否则将不被人族所认可。甚至会被绞杀。\" 军职划分细致入微,等级森严。大元帅乃是人族军方的至高统帅,同时兼任统帅部部长一职,全权负责人族所有与军事相关的事务。现任的人族统帅部部长正是秦帝嬴政。然而,由于他通常坐镇前线,一般事务则交由统帅部事务委员会进行决议。除非涉及到种族之间的战争,否则秦帝很少亲自出面干涉。 元帅作为军方的高层人物,也是统帅部事务委员会的成员之一。他们肩负着管理人族所有军队事务的重任。目前,委员会由多位杰出的元帅组成,如武安君白起、王翦、李牧、廉颇、韩信、卫青和李靖等。 至于封号将军,则属于军方的上层阶级。他们所负责的工作相对较为繁杂,有的专注于练兵,有的负责后勤保障,而有些则一心扑在战斗上。例如,镇军将军吴起主要负责练兵事宜;辅军将军诸葛亮则主管后勤工作;骠骑将军霍去病则专门负责战斗。 每一位封号将军都各司其职,为了维护人族的安宁和繁荣而努力奋斗。这种明确的分工使得军队的运作更加高效,各个环节相互配合,形成了一个强大而有序的战斗体系。在这个体系中,每位将军都能发挥出自己的专长,为实现共同的目标贡献力量。 四征将军,分别为征东、征南、征西、征北将军,他们肩负着对外拓展的重任,率领军队驻守在人族的东南西北四个方位,负责向外开疆拓土。 与此同时,还有四镇将军,同样分布于东南西北四方,他们的主要任务是镇守,稳固由四征军所开辟的新领土,平息叛乱。 四平将军则负责后续的安抚工作,慰藉那些因四征四镇军离去而如惊弓之鸟般的土着居民,并应对可能出现的反复叛乱。 最后,还有四卫将军,他们承担着为人族境内提供保卫的重要职责,军队人数最多。 所有的将军都各司其职,为人族贡献自己的力量。其他细节就不再逐一叙述了。 \"那么,你对此有何想法呢?是想在我的征西军中统领一支万人队伍,还是自行组建呢?\" 曹操给予了通天两个选择。 作为人族主战军团之一的征西军,其实力雄厚,战斗力强大。如果能够领导这样一支万人队,并得到曹操的支持,便可以迅速建功立业,快速晋升。然而,如果选择自行组建团队,那就需要投入更多的时间和精力。 “曹公,我愿意自己组建军队。我想竞争一下下一次的序列战。”通天目光火热地说道。 “哦?你倒是消息灵通。不过这样一来,你肩上的担子可就重了啊!”曹操赞许地看着通天,眼中满是欣赏之意,“若有需要支援之处,尽管开口便是。” 要知道,序列军队可是人族军队中的精锐和威慑力量。有些军队的名号一旦传出,所经之地,无不是望风而降。即便是以征西军供养出来的三千虎豹骑,也仅仅排在前二十而已。毕竟,强大的军队实在太多了。 就拿骠骑将军的骠骑军来说吧,曾经在这片混沌海中,还有一个能与如今的六大种族平起平坐的强大势力存在。 那时,人族刚刚打下一片地盘,急需稳固自身地盘,因此只得与对方形成战略相持之势。然而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就在双方进行例行大练兵之时,匈族竟然突然发难,悍然入侵。幸运的是,人族对此早有防备,成功地将敌人阻挡在疆土之外。最终,由卫青亲自挂帅出征,率领大军与匈族进行会战。 而此次出征,卫青带上了自己的侄子霍去病。这位年轻的将领,不仅是卫青的侄子,更是汉帝亲自培养的得意弟子,被世人誉为人族的第一天才。在军中,霍去病担任万人将,听从卫青的调遣。 然而,初出茅庐的霍去病并不甘于在营帐中等待命令。他渴望在战场上证明自己的实力,于是主动请缨,请求出战。由于曾经有过与匈奴作战的经验,霍去病成功地说服了卫青,获得了出征的许可。 霍去病率领着一万精锐之师,如同一支利箭般直插敌军后方。起初,无论是汉军还是匈奴都没有太在意这一小股部队。匈奴人自恃王庭的坚固防御足以消灭这支弱小的军队,再加上卫青所率主力的牵制,他们完全忽略了霍去病的存在。 然而,霍去病并非寻常之辈。他师从汉武帝,又得到舅舅卫青的悉心教导,逐渐形成了属于自己的独特战术——闪电突袭。这种战术强调速度和出其不意,通过连续不断的袭击来打乱敌人的阵脚。 在战斗中,霍去病充分发挥了闪电突袭的精髓。他率领部队迅速穿插于敌后,让匈奴人防不胜防。最终,整个后方陷入一片混乱,匈奴的首领们纷纷被斩落马下。这一突如其来的变故,使得前线的匈奴大军士气瞬间崩溃。 卫青敏锐地捕捉到了战机,毫不犹豫地发动了全面进攻。匈奴人此时已经毫无还手之力,只能在汉军的猛攻下节节败退。经过一场激战,匈奴最终被彻底击溃。 这场战役过后,匈奴遭受了前所未有的重创,甚至面临灭族的危机。而霍去病也因其出色的表现一战成名,成为了人族的英雄,受到了人族的敬仰和赞誉。 如今,仅存的匈族都被人族押解至矿场中,沦为苦役,曾经作为人族宿敌的他们,此刻却不得不为人族的繁荣默默付出,奉献出自己最后一丝力量,为人族的建设添砖加瓦。 这一场惊世骇俗的战役,不仅让人族声威大振,巩固了人族的地位。正所谓“打得一拳开,免得百拳来”,经此一役,人族成功取代匈族,成为众多种族中的霸主。 各族开始对人族示好,不敢再轻易挑衅、试探。这一战过后,卫青凭借卓越功勋荣膺元帅之位,并进入统帅部,成为委员会成员。 而霍去病也因其赫赫战功,受封骠骑将军、冠军侯。跟随他归来的三千将士,则组成了一支特殊部队——骠骑军。在冠军侯的率领下,这支军队以无与伦比的军威和辉煌战绩,通过排位战以及统帅部的评定,最终骠骑军荣获人族军队序列第八的军旗。 骠骑军,这支充满传奇色彩的军队,自上而下都散发着神秘的魅力。那一年,按照混沌纪元计算,霍去病方才十八岁。这支军队历经无数次生死考验,从尸山血海中杀出一条血路,铸就了不朽的传奇。 这二者相辅相成,完美结合,成为了人族强大的镇族力量之一。如今的骠骑军或许正在裂缝战场上纵横驰骋,甚至可能已经杀到了敌方阵营深处。 他们的英勇事迹为无数后辈树立起了光辉的榜样,自此之后,人族迈入了高速发展的崭新阶段,各类天才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出来,纷纷崭露头角。 而通天之所以选择自行组建军队,正是源于他对自身实力和洪荒的高度自信。他坚信通过这种方式,可以建立卓越功勋,从而获得破格晋升的宝贵机遇,并引领洪荒迈向混沌化的全新征程。 “多谢曹公信任,我希望能在西部大区前线为我预留一处营地,以便我能够操练兵马。我将全力以赴,争取尽快组建成军,为我人族开拓疆土!”通天的话语铿锵有力,充满着坚定的信念和自信。 曹操不禁心生好奇:“好的,但你的兵员从何而来呢?是从征西军中挑选,还是返回人族腹地招募新兵呢?” “曹公不必担忧,我也有属于自己的族群。我深信人族定会像接纳我一样接纳他们,而且我的族人也必将与我一样,为人族奋斗!”通天坦然地说出了自己内心的想法。 看着曹操逐渐皱起的眉头,通天暗道不妙,连忙说道:“曹公不必担忧,我定当全力以赴,率领他们立下赫赫战功,之后再让他们加入人族。绝不会给您增添任何麻烦。” “通天,我知晓你或许来自其他的生命世界,但我坚信自己和焱神的眼光,我相信你。 至于你所统领的这支军队,我将以征西军之名赋予他们人族公民的身份,然而其他方面的资源恐怕就无法提供了。 我自身亦需费些心力去筹备处理。但愿你不负我所望。”曹操最终还是选择信任通天,并帮助他解决这三千人的身份难题。 通天心生感动,要知道三千人可并非小数。这可是一支通行于混沌之间的精锐之师啊!这样强大的军队,完全能够在混沌中肆意驰骋,掀起惊天动地的风云变幻。 都是有例子在的,所以曹操才会皱眉。 那唐帝麾下令人闻风丧胆的三千玄甲卫,当初唐帝初任外事部部长之际,曾有外族人借机挑起外交事端,令唐帝不堪其扰。于是唐帝派遣三千玄甲卫前去处理此事,此后便再未发生过类似暴力挑衅的外交事件。 主要还是玄甲卫非常有趣,他们处理事情的方式简单粗暴,就是直接消灭制造事端之人。短短时间内,已经有好几个小势力被他们轻易踏平。这样一来,自然没人敢再轻易惹事生非了。 尽管通天的军队也许不如想象中的那般强大,但曹操完全没有料到,这支军队竟然会迅速地声名大噪。这着实让曹操大为惊讶。当然这都是后话。 “多谢曹公,您的帮助已经足够了。请相信我,用不了多久,您将会为今日的决策深感自豪!”通天激动地说道。 曹操愿意协助自己解决最为棘手的身份难题,这远比自己想办法购买要可靠得多。 “好!我信任你!”曹操边说边取出一幅地图,并指向上面标有圆圈之处,接着说道:“此地乃西部大区一号战区,也是与虫族交战之前线。此处名为虫谷,乃虫族之前沿阵地。而这里,便是我为你选定的驻军之地。”他手指向虫谷前方的山头。 看着陷入沉思的通天,曹操又道:“这只是选择之一,还有两个选择,一个是侧翼,这里,虫山。这里则是,虫海。这三处地方任你选择。”